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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克州乌恰县赴内地招聘教师简章

【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5-29| 】

一、招聘对象

内地生源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应、历届毕业生。

二、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2019年满30岁及以下者,即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教学经验,优秀的报考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1周岁。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为依据;

(2)学历要求:学前阶段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中专必须为学前教育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师范类专业即可);小学阶段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学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6.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7.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

(1)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历届毕业生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暂不作要求,但在上岗后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层次、学科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2)持有学前教育阶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小学及以上学段岗位。

(3)对报考学前岗位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历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不做要求,但须在2019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4)在中小学岗位中: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高学段的岗位。

8、对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由校方出具可于2019年7月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可暂不作要求,但须在2019年9月正式上岗后一年内取得相应层次、学科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现役军人;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形式:

赴内地高校进行招聘,网络招聘。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约、体检、政审、公示、岗前培训、聘用等。

1.报名形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3月18日至招聘计划完成为止

(1)现场报名。毕业生报名时需填写《教师招聘报名表》,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件。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由毕业高校开具毕业证明)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2)网络报名。通过微信平台、各高校就业网站发布招聘简章,考生将相关材料(《教师招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及相关证件扫描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发送到指定邮箱(343052167@qq.com),报名截止后,经初审,统一通知考生进行面试(试讲)。

2、资格审查。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现场报名考生在报名时需提供毕业证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相关证件,供招聘小组进行审查;网络报名考生需将证件邮寄至教育局,经审查后,进行面试、签约。

3、面试。面试以试讲和考官提问方式进行,试讲时间15分钟(其中学前阶段试讲10分钟,才艺表演5分钟),问答时间5分钟。考生根据所报岗位学段学科,自备一份教案,然后进行试讲,试讲完毕后进行问答。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运用情况考查不合格的,视为面试不合格。

4、签约。经过资格初审、面试环节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与教育局签订《招聘教师协议书》。

5、体检。体检统一由教育局进行组织,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2011〕14号)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教育局批准,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6、政审。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对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由教育局发布政审表电子版,考生自行打印填写盖章,政审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7、公示。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8、岗前培训。签约教师需参加新聘教师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培训结束后进行摸底考试,根据考试成绩、报考学段、学科等情况进行分配。培训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9、聘用。招聘教师正式录用后,纳入2019年度乌恰县特岗教师招聘计划,实行三年服务期制度。三年服务期内县教育局与招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3年(第1年为试用期),服务期间纳入现行人事管理制度统一管理。三年服务期结束后,对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办理正式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新招聘教师的档案必须在报到前提交县教育局,调档函由教育局出具。

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同时将出具不诚信证明反馈至毕业学校。新招聘教师自上岗之日起3年内不得调动,不得报考公务员及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六、待遇保障

招聘教师聘用期内工资及福利待遇:在工资、津贴、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参加培训等方面享受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待遇。享受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的相应社会保障待遇。享受国家特拨的南疆补贴、养老补贴、艰苦地区津贴等专项津贴,本科学历应发工资为平均10537元/月,实发工资为平均6482元/月;大专学历应发工资为平均10181元/月,实发工资为平均6277元/月;中专学历应发工资为平均10092元/月,实发工资为平均6229元/月。绩效工资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其他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转正后,每年享受冬季取暖费1400元,在农村工作者,可享受200--700元/月不等的基层补贴和乡村教师生活补贴,班主任享受200元/月补贴。

住房保障:由学校提供或协调解决教师周转房。

七、岗位计划:详见《新疆克州乌恰县教师招聘岗位表》

八、招聘联系人:

安老师:18094991117 庄老师:18690846928

包老师:13579563056 雷老师:13579566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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